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人数:1365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安全
(一)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新(改)建隔离治疗病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等。
(二)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严禁采取上锁方式对安全出口(含隔离区)进行封闭,严禁在门、窗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
(三)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巡查制度,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必须在岗在位。
(四)医用酒精储备库、医用氧气生产储存区、物资储备库等库房要单独、科学设立,并指派专人看管。
(五)辖区内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参照执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村(居)民住宅小区安全
(一)物业、村(居)委会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加大居家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普及,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等措施,严禁私家车、电动自行车、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二)居家人员要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不在楼道口、楼梯间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三)加强酒精使用管理。酒精易燃易爆,不宜在家中大量存放、大面积喷洒,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
(四)加强电器使用管理。使用电暖器、烤火炉、煤炉等取暖设备时要与沙发、窗帘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不能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发生短路。
三、生活物资保障单位安全
(一)落实主体责任,逐一明确卖场、仓库等重点部位负责人,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员工消防技能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高效处置。
(三)严格管控进出货和外来送货人员,及时清理堆积货物,保障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场所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四、企业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一)各类企业和建筑工地、宗教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停工、停产、停业期间安全管理。
(二)已开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实做细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等,确保生产安全。
(三)已开工企业要全面开展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排查,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前要进行消防隐患排查,督促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及时维修保养,保障消防车通道及场所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四)已开工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明确重点部位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防火巡查。强化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安排足够的专门力量轮班值守。
(五)已开工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基本知识,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五、道路交通安全
(一)疫情防控期间,市内准予通行的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以及疫情期间禁行相关规定,严禁超速、超载、超限、无证、疲劳、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部门对辖区内影响道路通行、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造成交通拥堵的违停车辆要严肃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
(一)城乡居民选购食品时,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仔细查看包装上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重点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购畜禽肉制品时,要查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二)家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
(三)选购药品医疗器械时,要到有资质证照的经营单位,仔细查看药械产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