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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示

广安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

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人数:1374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6日12时起,对农村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村必须测量体温和登记。外地人员和车辆原则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籍人员、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违反规定强行进入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如农村文化场所、茶馆及其他自治组织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暂停使用。对违反规定引发人群聚集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提前报村委会同意,并不得聚餐,否则将严肃追责处理。

    四、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人与人交流尽量保持距离,购买物品等采取无接触交接。

    五、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限为14天,期间不得外出,必须配合医务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体温2次,如有异常,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救治;如无异常,期满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解除隔离,按普通村民管理。

    六、居家隔离人员应主动配合开展居住地周边区域消毒工作,主动开展心理调适,必需的生活物资,由联系村组干部帮助代购。

    七、村民如有体温异常、发烧咳嗽的,所在村两委干部负责马上就地隔离观察,并同时报告所在乡镇(街道)。

    八、禁止随意丢弃废弃口罩,在适当位置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村民必须将废弃口罩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放至专用收集容器,由专人收集,日投日清。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村民自觉遵守规定。

    广安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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