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19-05-22 浏览人数:539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广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安亿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直属子公司。
第二章 项目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作为业主的项目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或劳务招标的方式实施(应急抢修工程除外)。工程极紧的项目,经管委会批准且自身具备施工资质的可按《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广安府发〔2015〕33号)文件自行实施。
第五条 公司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先立项、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外审、预算审查、财评、施工招标、合同签订、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的先后顺序实施。*
第六条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一、项目立项(工程部)
(一)所需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咨询公司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 经发局
3.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等文件 (必须提供至少一样)*
4.项目立项申请书 公司(必须提供)*
5.节能报告 中介公司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中介公司
7.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环安局
(二)流程
办理、收集以上资料—四川省政府投资监管平台填报—提交以上纸质资料至主管部门/经发局—审核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经发局)*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工程部配合)
(一)所需资料
1.选址申请及选址意见书 详见可研报告
2.征地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红线图、设计用红线图 规建局
4.地形图、地籍调查资料、相关的会议纪要 详见可研报告
(二)流程
办理、收集以上资料—招代理机构并确定代理机构—勘察设计招标—确定勘察、测绘、设计单位*
三、勘察、测绘、设计(工程部)
(一)所需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必须提供)*、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勘察单位
2.红线拔地交接单位、界址点成果表、坐标放线交接单、坐标放线通知书 规建局
3.地形测量和拔地测量成果报告 勘察单位
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设计单位(根据情况提供)*
5.设计概算书 设计单位(必须提供)*
6.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审图机构(根据情况提供)*
7.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审查合格书、审查备案通知书 审图机构/规建局(根据情况提供)*
8.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上级相关各部门
9.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备案 规建局
(二)流程*
办理、收集以上资料—审定施工图报规建局备案—招标控制价评审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成控部)
(一)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文件,没有立项批复文件的提供领导批示 (必须提供) *
2.审定的施工图纸(全套,设计说明和图纸均需有设计单位的公章及审图印章)(必须提供)*
3.工程预算书(含电子版,封面必须有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必须提供)*
4.材料价格如系市场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材料认价单,大宗材料需提供各部门共同询价认定单;
5.地质勘察报告;(根据情况提供)*
6.招标控制价送审函(必须提供)*
7.其它相关资料。
(二)流程*
办理、收集以上资料—上报财政局评审—控制价审定报告—招投标
五、招投标(监理、施工招标)(工程部)
(一)所需资料(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报告、预审申请书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补遗书、有关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标通知书、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招标资料汇编、评标报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3.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评审报告、中选通知书
4.合同(必须提供)*
(二)流程*
公招项目: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业主单位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开标—中标单位公示—中标通知书—交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签订合同—施工准备
劳务招标项目:编制劳务招标文件—通知劳务库—开标—中选通知书—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施工准备
第七条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工程部协助)
(一)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规建局、国土局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规建局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建局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5.收集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一)-(四)项资料(必须提供)*
(二)流程
组建项目部*—确定建设用地位置*—确定征地、拆迁是否完成*—确定“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是否具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到位情况*—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开工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项目开工*
第八条 施工阶段(例如:市政道路)(项目部)
(一)所需资料
1.综合性文件(必须提供)*
2.质量保证资料(必须提供)*
3.技术管理资料(必须提供)*
4.验评资料(必须提供)*
5.监理资料(必须提供)*
6.向审计部门报备资料(必须提供)*
(二)施工内容
1.测量放线:业主单位组织规建局向施工单位办理桩点交接手续,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交测量复核书面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为施工控制桩放线测量、建立施工控制网、线、点的依据。*
2.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排水工程(具体详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4.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5.景观工程(具体详见《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6.通信工程(具体详见《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7.交安工程(具体详见《交安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8.给水工程(具体详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9.其他工程内容
(三)流程*
公招项目:召开技术交底会—进场施工—向审计部门、公司成控部报备—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环保管理、合同管理、内业管理、与项目有关的组织协调等)—施工中间计量支付—完工初验—竣工验收
劳务招标项目:召开技术交底会—进场施工—向审计部门、公司成控部报备—施工单位提交主材计划—业主单位采购主材(①挂网采购:项目部提交主材挂网采购计划—公司成控部审核主材控制价—领导审签—挂网采购—确定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②询价采购:项目部提交主材采购计划—询价方案上报领导审签—询价—确定采购单位上报领导审签—签定采购合同)—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环保管理、合同管理、内业管理、与项目有关的组织协调等)—中间计量支付—完工初验—竣工验收
自建项目:召开技术交底会—进场施工—向审计部门、公司成控部报备—项目部提交主材计划—采购主材(①挂网采购:项目部提交主材挂网采购计划—公司成控部审核主材控制价—领导审签—挂网采购—确定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②询价采购:项目部提交主材采购计划—询价方案上报领导审签—询价—确定采购单位上报领导审签—签定采购合同)—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环保管理、合同管理、内业管理、与项目有关的组织协调等)—中间计量支付—完工初验—竣工验收。
第九条 竣工验收、结算阶段
一、竣工验收(项目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尽快齐备审计资料,确保工程及时审计决算。
(一)所需资料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中所有资料(必须提供)*
2.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必须提供)*
(二)流程*
施工单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验—针对初验结果进行整改—业主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结算(成控部,项目部提供资料)
(一)所需资料
1.结算送审资料被审计单位送审函(原件)(必须提供)*
2.地勘资料(原件)(必须提供)*
3.施工设计图(原件)(必须提供)*
4.财政投资评审控制价(含电子版本)及文件(必须提供)*
5.招标书、投标书等招投标备案资料文件(原件) (必须提供)*
6.中标通知书(原件) (必须提供)*
7.施工合同及协议书(原件) (必须提供)*
8.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必须提供)*
9.质量验收资料(原件)(必须提供)*
10.竣工图(原件) (必须提供)*
11.竣工结算资料(原件) (必须提供)*
12.内审后结算资料或内审意见(原件)(必须提供)*
13.工程变更设计说明及审批资料、签证资料(原件) (必须提供)*
14.竣工结算清单总价的电子文档(必须提供)*
15.隐蔽工程收方记录(原件) (必须提供)*
16.取费费率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率表等(原件) (必须提供)*
17.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量记录资料
18.监理记录(原件) (必须提供)*
19.业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表(原件)(必须提供)*
20.立项、批复文件(原件) (必须提供)*
21.建设单位承诺函(审减率超5%及绿化承诺函)(必须提供)*
22. 施工单位承诺函(审减率超5%及绿化承诺函)(必须提供)*
(二)流程*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所有工程资料—施工单位配合业主单位向审计部门提交以上资料—上报审计部门审计—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第十条 公司承接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报经开区财政局进行评审;项目建设期间:2000(含2000万元)万元以上的,报市审计局跟踪审计,1000万元(含1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报经开区审督局跟踪审计,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报经开区审督局备案;项目结算审计: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送广安市审计局审计;100万元(含1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由经开区审计督查局审计;10万元(含1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由经开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结算评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单位进行内审。 *
第三章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的人工、机械、材料等成本管理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建设前期预算编制和财评、结算编制和审计由公司预结算审核小组审核后确定;建设过程中的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审核等由成控部、项目部负责。
第十三条 分包劳务项目
项目建设前期预算编制和财评、结算编制和审计由公司预结算审核小组审核后确定,劳务价格由成控部上报招投标小组审核后确定、自供材料由询价小组询价后确定;自供材料进场验收、建设过程中的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审核等由成控部、项目部负责。
第十四条 自建项目
项目建设前期预算编制和财评、结算编制和审计由公司预结算审核小组审核后确定,材料采购由询价小组询价后确定;建设过程中的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审核、计量审核、材料进场验收审核、临时用工审核、机械计时审核等由成控部、项目部负责。
项目开工前由公司研究决定人员配备,如需成立伙食团,由项目部上报成控部及公司领导批准,并上报炊事员和门卫工资标准,项目部用餐标准为早餐5元/人、午餐15元/人、晚餐10元/人,用餐情况由项目部填写《用餐登记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每周一上报成控部备案;材料采购:单个材料总价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由项目部填写《材料计划表(公司用表)》,施工员、项目负责人、成控部、分管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签字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材料采购;材料进场由采购员填写《材料进场登记表》,库管员、项目负责人会同成控部一并到场验收签字,并报成控部备案;单个材料总价低于10000元,由项目部填写《材料计划表(项目部用表)》,施工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材料采购,并报成控部备案。材料进场由采购员填写《材料进场登记表》,库管员、项目负责人到场验收签字,并报成控部备案;材料出库由施工员填写出库单,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领取;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帐》,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人工、机械由项目部签订《劳务班组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机械租赁协议》。临时用工由项目部填写《工程临时用工登记表(计划)》,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成控部,或项目部每天报微信工作群,再报成控部备案,临时用工记录由项目部填写《工程临时用工登记表》,项目负责人、成控部签字审核后报成控部备案。机械用时由项目部填写《工程机械计时登记表(计划)》,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成控部,或项目部每天报微信工作群,再报成控部备案,机械计时由项目部填写《工程机械计时登记表》,项目负责人、计时员签字审核并报成控部备案。
第四章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 各工程要配备健全的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市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管控。
第十六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组,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 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第十九条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第二十条 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警告。情节严重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报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第一节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小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公司、施工单位、各劳务班组)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工程部职责
工程部是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小组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6.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7.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施工工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和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人员。
5.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
7.每月向项目部报送安全情况。
8.参加安全大检查。
第二节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上报公司安委会,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必需在规定时间上报(具体流程参照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二天内向项目部提交“说清楚”报告,项目部在事故发生三天内向上级主管单位“说清楚”。
第三十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罚款。对严重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对业主、监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予落实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较大安全隐患,在下发整改通知单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造成事故,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投入经费,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假事故损失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阻扰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正当职权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0%罚款(补报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无故由轻转重等,均按隐瞒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各类事故不能按规定期限结案的,每超一个月,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加罚。
第三十四条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伤亡,又造成设备损坏的,采取并罚。
第三十五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冒险施工作业的,除令其停产整改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情节对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对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罚外,对其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也要处以经济罚款。
第三十七条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起底1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1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起底10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10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赔款。
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款外,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施工生产无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一切损失由事故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八条 对同一事故的处罚,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两个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的,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负60—90%;次要责任负10—40%;同等责任各负50%)处以赔款(单位赔款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个人赔款按第三十七条第1项执行)和罚款。
第三十九条 对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加倍处罚。凡属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均按应罚金额的150—200%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 对违反规定,不经严格资质审查,私招乱雇外来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者,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清退外,对招用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因私招乱雇人员而发生事故的单位,加倍处罚。
第四十一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发现,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罚款50—150元,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处罚,并勒令其单位让其停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第四十二条 发生各类事故,除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可并处以勒令退场。
第四十三条 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监察的,可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场,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规定所处罚的金额,皆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将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下列情况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单位责任的有关事故。
3.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情况特殊确属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解决,致使尘、毒、噪音等有害物质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第四十六条 未尽事宜另行研究执行。
第六章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第四十七条 工程变更原则
(一)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部分,严格执行先批后建的规定。因不可抗因素急需建设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对新增工作量不予认可。
(二)以下情况不予变更
1.工程变更增加中标清单工程量的,中标综合单价超过投标准日当地造价信息(市场价)调整后的清单综合单价的10%(含10%),不得进行工程量增加。
2.工程变更取消或减少中标清单工程量的,中标清单综合单价低于投标基准日当地造价信息(市场价)调整后的清单综合单价的10%(含10%),不得进行工程量减少。
3.工程变更材料与设备品种的,中标清单综合单价低于变更材料与设备的投标基准日当地造价信息(市场价)调整后的清单综合单价的10%(含10%),不予变更。
第四十八条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一)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工程造价预算清单在招投标之前,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集中会审,重点审查有无漏项、错项或其他可能造成工程变更的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应督促专家小组认真履职,对不认真履职造成重大工程变更承担相应责任。
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因勘察、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3年内在广安市境内承接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
(二)严格控制原材料单价调整。项目建设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除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原材料调价事项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三)严格保存变更资料。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变更的所有原始资料保存完整,涉及隐蔽工程的,还应当保存清晰的影像资料备查。
第四十九条 工程增加或减少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确需变更工程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设计、监理签字确认后,按一下程序审批:
(一)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投资不超过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10%或工程变更减少的审批程序。
1.单个变更增加或减少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万元人民币,下同)且累计增加或减少总金额在合同金额1%(含1%)以内的工程变更,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单个变更增加或减少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累计增加或减少总金额在合同金额1%以上的工程变更,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出具初审意见送管委会审批。
(1)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变更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2)50-1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变更,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审批;
(3)100-200万元人民币发工程变更报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4)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变更,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查,同时监察机关核查并提出责任处理建议,一并报主任办公会审定。
工程变更增加投资超过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以及建设地点、重大内容调整的,按上述程序审定后,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五十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暗河、溶洞、流沙、抢险等急需处理的不可抗力因素时,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并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审批、行业主管、财政等部门现场商定处理方案,立即组织实施,并按上述程序报批。
第五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收到项目变更审批意见后,按审批意见组织实施,如需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变更内容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变更评审资料时,需提供《广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原件,并附送以下资料:
1.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变更的书面报告,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算金额;
2.工程变更预算及相应电子资料;
3.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变更图及相应电子资料;
4.工程变更新增材料、设备等,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套用定额或进行市场询价,并提供相应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十三条 结算送审金额不得高于中标合同价与变更审批控制价之和。
第五十四条 中省投资的项目工程变更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如遇新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规定执行。
第七章 工程款拨付管理
第五十六条 适用于公招项目、劳务分包项目、自建项目,且经公司财经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拨付的工程款。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第五十七条 公招项目付款流程和所需资料
(一)付款流程
由项目部收集、整理、审核付款资料—报成控部审签—报本公司财务部审签—报本公司财务财务总监审签(各子公司除外)—报本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报本公司总经理审签—董事长审签(各子公司除外)—报本公司财务部进行支付。
(二)所需资料
成控部:施工单位请款申请、施工合同、经各方(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认的工程款申报表、已完工程量清单、其他应提供资料
财务部:付款审批表、施工单位请款申请、施工合同、经各方(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成控部)签认的工程款申报表、发票、其他应提供资料。
第五十八条 劳务分包项目付款流程和所需资料(仅限于各子公司)
(一)付款流程
由项目部收集、整理、审核付款资料--报成控部审签--报本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报本公司财务部审签--报本公司总经理审签--报本公司财务部进行支付。
(二)所需资料
1.劳务费所需资料
成控部:劳务单位请款申请、施工合同、经各方(业主、劳务单位)签认的工程款申报表、已完工程量清单、其他应提供资料。
财务部:付款审批表、劳务单位请款申请、施工合同、经各方(业主、劳务单位、成控部)签认的工程款申报表、发票、其他应提供资料。
2.材料费所需资料
成控部:材料计划表、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材料进场汇总表、材料供应合同。
财务部:付款申请表、材料进场汇总表、材料供应合同、入库单、出库单、发票。
第五十九条 自建项目付款流程和所需资料(仅限于各子公司)
(一)付款流程
由项目部收集、整理、审核付款资料--报成控部审签--报本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报本公司财务部审签--报本公司总经理审签--报本公司财务部进行支付。
(二)所需资料
1.人工费所需资料
成控部:
(1)临时用工
工程临时用工登记表(计划)、工程临时用工登记表、人工统计表、劳务用工合同。
(2)人工承包
承包合同、收方记录
财务部:
(1)临时用工
付款申请表、人工统计表、劳务用工合同、发票。
(2)人工承包
付款申请表、承包合同、收方记录、发票。
2.机械费所需资料
成控部:工程机械计时登记表(计划)、工程机械计时登记表、机械计时统计表、机械合同。
财务部:付款申请表、机械计时统计表、机械计时票据、机械合同、发票。
3.材料费所需资料
成控部:材料计划表、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材料进场汇总表、材料供应合同。
财务部:付款申请表、材料进场汇总表、材料供应合同、入库单、出库单、发票。
第六十条 低于3万元的单个零星项目由各公司自行审核支付。
第八章 设计图纸内审管理
第六十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拟实施设计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六十二条 设计图纸分为三个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六十三条 方案设计审查
1.方案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成员为成控部、工程部全体成员,财务部、办公室、应急抢修部、项目部、各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对方案设计进行初步选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投资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宜。
工程部在进行方案设计初步选优时,应组织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对设计方案中的所有框架性描述进行逐一推敲和认可,并对框架性中的技术指标进行测算核定。特别是方案设计比选中的技术指标、投资成本匡算、社会环境的差异性应进行充分的对比和排查,有理有据的选定最佳方案。公司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工程部在方案设计初步选优期间的工作。
2.方案设计审查重点
用地重点审查项目未来实施提供用地的可能性和征地范围。
土石方平衡重点审查挖、填方量及其初步确定借方范围和地点;弃土位置等。
地形地貌分析重点审查未来项目实施是否需大规模的开山筑堤或破坏现有生态环境和已有自然景观。
管线保护重点审查哪些属于项目未来实施应避让或应保护和搬迁。
建(构)筑拆迁重点审查建(构)筑拆迁难度和可能性。
地质状况重点审查项目未来实施施工难度。
项目功能性使用重点审查项目功能定位、构成子目和技术标准。
3.方案设计审查形式
方案设计审查形式分为两种:现场踏勘核实、专项会议讨论研究。
现场踏勘核实主要是围绕方案设计审查重点进行现场落实。工程部牵头组织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踏勘,全线、全方位地对方案设计中的有关指标和项目未来实施的可能性进行点对点的一一核实。对现场踏勘后存在的遗留问题,技术方面的问题交由设计单位考虑和解决,项目相关实施环境问题交由专家会议或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专项会议讨论研究应结合设计方案和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各有关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和想法,供设计单位人员参考和调整,最终选定最佳初步方案。整个会议讨论内容由工程部作好记录。
公司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系方案设计经过了现场踏勘核实和专项会议讨论后,由工程部在会上作汇报,对比选方案中的“为什么”作全面阐述。经公司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方案设计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
4.方案设计审查职责
公司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全过程参与方案设计现场踏勘核实、专项会议讨论研究。在现场踏勘核实、专项会议讨论阶段应提出问题和初步想法;设计单位应针对提出的问题作重点阐述和解答。
5.方案设计报建
方案设计行政审批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公司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方案设计由工程部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规委会审批。
通过行政审批的方案设计由工程部告知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便着手推进下阶段相关工作。
第六十四条 初步设计审查
1.初步设计内容
所有项目设计中的有关单项设计,其中包括道路设计、雨污水设计、电缆沟设计、交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照明工程设计、人行道用材及铺装样式和各管线单位的管线综合等所有方案设计内容。道路工程中的人行道绿化、边坡绿化、照明工程中的路灯样式可以另行单列设计。
2.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所有单项设计深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3.部门审查职责
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初步设计设计质量审查;负责计量初步审核和投资造价控制工作;参与建安类合同谈判,并确定项目未来投资控制人员作为初步设计审查人员。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质量技术把关工作,并确定项目未来实施技术把控人员作为初步设计审查人员。
工程部牵头组织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他人员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初步设计行政审批申报;负责与设计单位衔接工作;并确定项目未来实施技术支撑人员作为初步设计审查人员。负责征地拆迁计划、安排工作,确保项目未来实施用地,并确定项目未来征地拆迁人员作为初步设计审查人员。负责管线搬迁(改造)编制;参与管线搬迁(改造)合同谈判;负责管线搬迁(改造)实施管理,并确定项目未来实施管线搬迁(改造)人员作为初步设计审查人员。负责项目未来施工质量技术和项目未来实施前期清障汇总工作,并确定项目未来实施现场代表人员作为初步设计审查人员。
4.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工程部分发已有初步设计草图(电子文档)到有关初步设计审查部门,并明确图纸审查时限。
有关初步设计审查参与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对初步设计文件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告工程部。
工程部依据有关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分类。
工程部根据汇总意见组织有关初步设计审查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进行勘查和确认。
工程部召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部门人员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专项会议,对现场勘查结果与已有各部门意见进行核实并记录,涉及设计质量问题责成设计单位修改和调整。
各部门根据初步设计审查记录内容按照项目实施时序着手推进下步工作。
5.初步设计报建
待设计单位形成正式初步设计后,由工程部负责办理初步设计报建审批。
第六十五条 施工图审查
1.施工图审查内容: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内容。
2.施工图审查深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图审查重点:项目设计中有关单项设计的全面性;技术参数的规范性;建筑材料使用的节约性;现场实施的结合性;设计、材料使用的先进性;周边环境设计的合理性;大样节点的结构性;土石方平衡性。
4.施工图审查部门: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对施工图设计质量把关。根据项目施工图特点,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把关。
5.施工图审查程序:施工图草图(电子文档)由工程部传递予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工程部对会审意见进行汇总,再组织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设计单位召开专项会议,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并进行设计修改和调整。
6.施工图报建:施工图审查后需修改和调整的,由工程部要求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完善,并送施工图审查中介单位审核,再交设计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审,确认是否修改调整到位。
每套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必须加盖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专用章、中介审图机构及其审图人员专用章以及其他法定审查章。用于指导施工的施工图必须印章齐全。
工程部负责施工图的保存和分发,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工程部将合法施工图交由成控部进行预算工作。
由工程部将合法施工图交由公司组织项目实施。
第九章 合同管理
第六十六条 适用范围:公司公招项目、劳务分包项目、自建项目。
第六十七条 合同会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为董事长,常务副组长为监事会主席,副组长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由各子公司副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助理、成控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法律顾问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第六十八条 施工合同签订与合同类型
(一)以合同为依据,做好工程造价控制
公招项目建设实施、工程变更、工程进度结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劳务招标项目建设实施、工程变更、工程进度结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主要依据是《劳务合同》、《采购合同》。《劳务合同》作为《劳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应遵照《劳务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自建项目建设实施、工程变更、工程进度结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主要依据是《人工承包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机械合同》、《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类型主要指合同价款计算的方式,合同类型的选择,对工程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1.单价合同
以综合单价结算的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条件以外的,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量按计量规范规定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计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承包人对价格要有充分把握,但工程量确定要双方确认。单价合同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风险,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使工程风险基本合理分担。适用各类工程项目,风险由双方分摊。
工程计量:注意区分工程量、工作量。
2.总价合同
按合同总价进行结算,不考虑单价的影响。通常采用工程造价总价包干或总价不变。除合同约定需调整的内容外,其余施工期间不作调整。在总价合同中,业主对总投资有数,在施工中可控制投资。承包人在总价合同中承担主要风险。若设计图纸或发包人的原因使工程变更,则根据合同约定,固定合同总价也可做相应的调整。
3.成本加酬金合同
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通过竞争的费率支付酬金的合同。业主不易控制造价,承包人不注意减低成本,风险全部由业主承担,但承包人报酬也较低。
4.按实结算合同
不建议采用。发包人承担全部风险。
5.劳务合同
按劳务费组成进行结算,适用于公司劳务招标项目,风险由双方分摊。
6.人工承包合同
人工承包合同分为两种,一种是按计日工进行结算,一种是按总包干价进行结算,适用于公司自建项目。
7.机械合同
通过计时进行结算,适用于公司自建项目。
8.采购合同
以采购材料/苗木单价*实收工程量进行结算,适用于公司劳务招标项目和自建项目。
(三)合同类型的选择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宜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新技术、新工艺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劳务招标项目可以采用劳务合同。劳务招标和自建项目材料/苗木采购可以采用采购合同。自建项目人工费和机械费可以采用人工承包合同和机械租赁合同。
第六十九条 合同范本
(一)标准合同范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二)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范本由公司合同会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确定。
(三)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范本由公司合同会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确定。
(四)人工合同范本
人工合同范本由公司合同会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确定。
第七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核
(一)熟悉合同原理及法律法规知识
对于任何需要审查的合同,不论合同的标题是如何表述的,首先应当通过阅读整个合同的全部条款,准确把握合同项下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以确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审查合同前,必须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二)注意收集有关的合同范本
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合同范本,尽量根据权威部门推荐的示范文本,并结合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三)合同必备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建设工程合同审核重点
(1)合同主体,合同的效力,授权审查,
(2)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
(3)数量(工程规模)
(4)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5)履行地点(工程地址)
(6)履行期限(计划开工、竣工、总工期)
(7)价款或报酬、计价方法、总价、单价、调价规定、支付周期或节点
(8)是否对合同价款进行价税分开列示。
(9)明确提供发票的类型及税率。
(10)修改工程款支付相关条款。如明确增值税为即付款项;明确质保金计算基数为不含税工程价款等。
(11)明确加工材料的价款、结算及开票等事宜。
(12)违约责任条款
(13)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章 材料(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十一条 根据《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财综〔2015〕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材料(物资)采购,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材料(物资)采购,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材料(物资)采购必需遵循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的基本原则。
第七十二条 材料(物资)采购主体和承接主体
材料(物资)采购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为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承接材料(物资)采购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第七十三条 材料(物资)采购内容及指导目录
材料(设备)采购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应当按照材料(物资)采购的方式进行。不属于材料(物资)采购范围的,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除另有规定外,材料(物资)采购指导目录应包括:各项目所采购的机械、材料设备采购、苗木采购。
第七十四条 项目材料(物资)采购方式及流程
根据公司各项目需购买的材料由项目部提出计划,由公司询价小组进行询价,询价小组由成控部、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项目部组成(每次询价小组人员不得是同一人)。询价方案由监事会同意后方可组织询价,并向公司QQ、微信群、公司网站发布询价公告,询价结果以最低价确定供应商,报成控部、分管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审核后才能签订采购协议进行采购,且向公司QQ群、微信群、公司网站以及报价单位公布报价结果,如最低报价单位拒签合同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不再对此单位进行询价,并重新组织第二轮询价。项目部负责对采购机械、材料、苗木实行进场验收,督促承接材料(物资)采购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并做好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的申报和审核,成控部对采购机械、材料进行进场验收和严格履行合同的监督,做好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的审核,财务部做好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的审核。
第七十五条 所有进场的设备及重要材料,务必齐备相应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合格率证明、抽检报告等质量证明。质量不达标、不良品超标的,一律进行退换货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十六条 项目部、成控部对各批次材料、设备进行抽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七十七条 各项目材料、设备的使用要建立详细的出入库台账,并配备专人对材料、设备进行管理。
第七十八条 工程上的一切废料亦属公司财产,严禁私自处理。项目部管理人员要随时监管废料的收集与存放,将废料集中并分类码放,按总公司指示处理废料。
第十一章 档案(资料)管理
第七十九条 项目文件的收集
建设方文件的收集
1.公司、各子公司工程部负责收集部门职责范围内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文件和招投标、合同、结算等文件。
2.公司、各子公司工程部负责收集部门职责范围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图审等相关文件。
3.公司、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收集项目选址、用地前期文件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
4.公司各部门针对项目的管理性文件及时传阅至相应部门存档。
参建单位文件的收集
1.项目部负责施工单位以及劳务单位对其合同业务范围内形成的全部文件的收集,按要求移交归档。
2.项目部负责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的收集,按要求移交归档。
3.项目部负责收集材料构件及设施设备相关采购文件和质量技术检验证明文件。
4.项目部负责收集自建项目人工、机械、材料等相关文件。
第八十条 项目文件的质量要求
文件应提供原件,且齐全完整,文件清晰整洁、签署齐全(责任人签署意见、签名、日期、签章等)。
书写应采用蓝黑、碳素墨水,不应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等。
项目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
纸张为A4大小,小于A4纸张的文件必须贴在A4纸上,大于A4纸张的文件必须折叠成A4大小。
施竣工图要清晰整洁、签字齐全;不同幅面的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
竣工图的更改:文字、数字更改采用杠改;线条更改采用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加盖修改章,注明更改依据条件、编号和条款号等更改标记,不得随意更改。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则应重新绘制新图后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内容签署齐全。
电子归档要求:
1.字迹清楚,与纸质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图形电子文件采用CAD绘制;文字资料有wordexcel的需另提供盖章页的PDF黑白格式扫描件。
2.施工单位以及劳务分包单位扫描范围:除施工日志、月报、分包资料外,其余文件全部扫描。
3.监理单位扫描范围:除监理单位评估报告扫描,其余不扫描
第八十一条 项目文件的组卷要求
项目文件的组卷原则: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项目文件按阶段、内容分为前期依据性文件、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施竣工文件,在一个大项目下按分类分卷排序。类别号:
前期依据性文件---1 设计文件---2 合同文件---3
招投标文件---4 施竣工文件---4
案卷不易过厚,一般不超过4cm(已胶装的招投标资料不可拆分,据资料厚度选择合适的盒子),案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纳入B阶段移交的文件,不再放入C阶段重复归档
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顺序组卷。
案卷及卷内文件排序:案卷及卷内文件排列:参建单位资料按归档范围中的顺序进行排放:综合性文件及竣工验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验收资料—分包管理资料—竣工图。分布分项检验批以各分部工程分开整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在前,后面依次排放分项验收记录表及对应的检验批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应与分部、分项验收记录中的记录一致。单位、部分、工序质量评定表(市政工程)各单位工程分开整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在前,后面依次排放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对应的工序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评定表应与单位、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中的记录一致。
材料报审附件、出厂检验报告均应要求为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请在复印件上加盖经销单位章或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施工单位须对该部分资料做情况说明,监理单位认证并盖章)。
结算文件需在案卷题名后注明“结算退回文件”
有盖监理方章的地方,若表格要求签字则必须签字齐全;若未做明确要求由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负责人确定是否签字。
隐蔽资料直接打出来的图需要现场相应人员签字确认;若附图为标准施工图时可不另行打印,直接在隐蔽单上填写具体图纸名称及图号。
卷内文件页号编写:
1.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空白页不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每卷文件应单独从“1”开始顺序编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漏打页码处理:若文件在第30页后面发现漏打1页,则该漏页编为30-1,多页就按此方法顺延。
卷内目录包括内容及编写:
1.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一次标注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
2.文件编号:填写文件文号或图样的图号或项目代号。
3.文件题名:工程名称+文件标题,工程名称应在该工程所有案卷中保持一致,文件没有题名的,应根据文件内容拟写题名,用【】表明。
例:xxxxxx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xxxxxx工程建筑施工图1/50-12/50
xxxxxx工程地板、门、钢化玻璃等材料报审表、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1.日期:用8位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件文件形成的最晚日期,不足八位用“0”补足。列:20150527、20152500、20150000(无日期举例)。
2.页号:按卷组卷的,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以上为单位组卷的,填写每件文件的总页数。
3.备注:若文件为复印件,应在备注中填写“复印件”或“部分复印件”;若文件中有新增页码或正副本之分的,也应在备注中注明。
案卷封面
1.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的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内容,卷与卷之间的案卷题名不能重复,如遇相同文件名称的,可按专业、桩号或时间进行区分,不好区分时,再加N册进行区别。
2.起止日期:摘录本卷目录中的最早和最晚的年月时间,如201410—201607;若卷内目录中只有一份文件的,则封面日期与目录文件日期一致。
3.保管期限:永久。
十七、档案移交
所有档案资料均由各收集部门移交公司档案室。
第八十二条 项目文件的归档程序
确定项目文件移交内容
工程竣工后,公司工程部、公司项目部(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同时在场,对项目资料进行现场梳理,客观、真实地对移交范围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
项目文件审查职责
1.项目工程竣工后,公司工程部、公司项目部(甲方代表)、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及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对项目文件认真把关,不得藏匿、涂改、损毁、隐藏项目原始资料;对竣工图的修改、变更进行绘制上图,并保证变更后的施、竣工图与CAD一致,如不一致承担一切后果。
2.公司档案室负责审核工程档案文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并指导整改、移交、归档。
3.项目部负责配合公司档案室审查移交档案文件。
项目文件移交归档手续
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对本部门形成的各项文件进行收集,对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对收集齐全的文件按公司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将档案报公司档案室审查,交接时填写:《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移交审查意见表》、《档案移交清单》。交接各方在《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移交审查意见表》上签字,根据需要自行留存。
第八十三条 本制度执行后,《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所需资料及流程(暂行)的通知》(广亿达发〔2018〕1号)、《关于印发公司各项目管理方式及工作内容(暂行)的通知》(广亿达发〔2018〕2号)、《关于印发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广亿达发〔2018〕5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