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人数:60
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00,亿达公司工程部经理莫蓉组织工程部全体学习《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该细则是广安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该细则适用于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下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可以通过评定分离机制方式确定中标人,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作为招标人,学习该细则的意义尤为重要。
会议强调,在招标时采用评定分离机制,我们应该清楚了解其优劣,其优点在于:一是压实了招标人责任,保障了招标人的权利;二是大大削弱了评标专家,尤其是社会专家对中标结果的控制力;三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四是降低了招投标社会交易成本,不会出现一个项目几千家报名投标的情况。其缺点也很明显:一是《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规定评定分离的条款,在实施时可能出现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二是评定分离的定标环节不透明,没有强制性法律依据,导致对投标人缺失公允。三是定标环节缺乏外部监督,容易造成腐败问题。
会议强调,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民主决策。严防外部风险,加强内部监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招标工作,做到“谁招标,谁负责”。
(工程部 李凯歌)